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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示

天津美术学院版画实验室采购石版画印刷机项目 (项目编号:MLWH-TJS-2019-18)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9 14:07  
天津美术学院 委托,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美术学院版画实验室采购石版画印刷机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美术学院版画实验室采购石版画印刷机项目
2.项目编号:MLWH-TJS-2019-1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美术学院版画实验室采购石版画印刷机项目:其他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60.7 160.7 其他印刷机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明细: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60.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19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6-19 到 2019-06-2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0 14:30
2.开标时间: 2019-07-10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朋颖
2.联系方式:1820220410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四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朱老师:022-2624173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20220410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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