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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天津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线上复试考场规则
2023-03-04 10:48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及规定,诚信考试。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监考老师和系统语音指令完成考试,如有问题可向钉钉手机镜头举手示意监考老师,等待监考老师发出询问指令后向监考老师提问(提问不涉及考题相关内容)。  

三、考生只允许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画材、画具、考试用纸、邮寄袋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画册、带图文数字模板的功能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画板、画架(或桌子)上不准粘贴任何图案;除主机和辅机两部手机外,其他电子设备(含手机、电脑、平板电脑、相机、智能手表)一律不得携带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含蓝牙耳机)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接打电话;若有违反,视情节按违纪、作弊处理。  

四、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网络考场,按缺考处理。  

五、考试期间,未经允许考生不得离开主机和辅机的监控范围,擅自中途离开、未按要求开启或人为中断网络远程实时视频监控、视频录制系统,均视为放弃该科目考试。  

六、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私自截屏、录屏、投屏、锁屏、缩屏、切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情节按违纪、作弊处理。  

七、录制视频须严格按照拍摄要求和视频拍摄示意图录制。视频录制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考生人脸、手部和试卷不得离开主机和辅机的画面拍摄范围,视频能准确反映出考生用笔,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等。不得采取任何视频编辑手段处理画面,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若有违反,视情节按违纪、作弊处理。  

八、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笔,将试卷在艺术升和钉钉镜头前进行展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提交完整且清晰的试卷照片、考试视频。试卷拍照上传后至寄出前不得修改试卷,若有违反,视情节按违纪、作弊处理。  

九、考生禁止以任何形式存储、泄露试卷、试题、考试过程等考试相关信息,禁止在互联网发布和传播,若有违反,视情节按违纪、作弊处理。  

十、对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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