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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高职升本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2016-05-16 16:28  

1、已被我院录取的高职升本考生请于5月25日(上午9:00——11:00)报到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同时缴纳学费(16-17年度)12000—15000元,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2、报到时请新生持本人身份证、文化准考证、毕业证(学生证)和我院“专业准考证”进行身份确认。
3、凡考生为应届毕业生,且已被我校录取,若在2016年9月前未能取得高职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学费不予退还。
4、确认时间:2016年5月25日
上午9:00—11:00
确认地点: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天津美院招生办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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