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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天津美术学院选区全体选民的一封信
2016-09-27 17:22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致天津美术学院选区全体选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选民同志们:

根据《宪法》、《选举法》及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和上级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本次选举工作于20168月至11月进行。此次天津美术学院选区选举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工作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中旬至9月下旬),目前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第三阶段为划分选民小组和选民登记阶段(9月下旬至108日);108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举日期和地点;第四阶段为提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9日至1024日);第五阶段为投票选举阶段(1025日至115日),111日为全区选举日;第六阶段为总结阶段(116日至1110日)。

人大换届选举是公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选举委员会关于本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应在天津美术学院选区登记的选民包括两方面人员:一是天津美术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指在职人员,离休、退休人员在居住地登记);二是天津美术学院全体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无外国国籍并要求在我院参加选举的的港澳台学生)。

根据《选举法》的要求,上述人员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三是年满十八周岁(1998111日含1日以前出生)。

目前,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组织各单位对本选区的选民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现正对选民情况进行审查核实。108日将公布选民名单。

选民同志们,按照《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每位选民要将素质高、履行代表职责能力强的人士,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区人大代表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且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为了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自己参与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每位选民都应当积极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选民同志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大家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

选民同志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本次选举工作!

 

天津美术学院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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