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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及港澳台

2018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评定公示
2018-11-22 11:10  

 

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依照《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根据2018市教委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受理台湾、港澳学生的申请材料,由成绩合格的同学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单位成绩核实,再由我办对申请者有无违纪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20181122通过33院长办公会审议,名单公示如下:

 

香港及澳门地区学生

一等奖学金郝琳琳(学号1641010201

二等奖学金冯佳慧(学号1541010204

三等奖学金:廖嘉俊(学号1541130103

            梁志淇(学号1541130102

台湾地区学生

三等奖学金:谢雨轩(学号1541140210

 

各单位或个人对此次评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或纪检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1122日至20181128)。

监督电话: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6241505

纪检办公室:26241590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1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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