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为留学生设立了“学习优秀奖”,用以鼓励大家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只要你足够优秀,就有机会获奖。
评选办法
所在院系推荐,由留学生办公室、教务处和研究生处组成的学习优秀奖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具体时间安排
每年9月中下旬
院系内部评议,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院系内公示,
征求意见。各院系将所推荐的候选人的评审材料于10月中旬前报留学生办公室。
评审材料包括:
1. 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
2. 成绩单(本科生要求有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统计)
3. 两封本院系教师的推荐信(本科生可不提供)
4.发表过的论文
10月中旬
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审查,确定获奖初步名单,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11月中旬
为获奖的同学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