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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现代科学发展,合法化问题中出现了两个新特征,首先,科学超越了对第一证据或先验权威的思辨追求,将它简化为对如下问题的回答:“你如何证明你的证据 ” 或者更笼统些: “ 由谁来决定真理的条件?”人们已承认真理的条件或科学游戏的规则是游戏内部所固有的,它们只能在具有明了科学性质的有限辩论范围内加以确立,而且除去专家们自己就此达成的共识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说明这些规则的合法有效。

    以一类专究真理条件的活语来限定一类话语的条件这种现代癖性,是与第二个特征一道出现的。这就是叙事(通俗)文化重获尊严,它已表现在文艺复兴人道主义和各种启蒙思想支系之中,譬如 “ 狂飘突进运动 ” ,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以及法国历史学派。叙事不再是合法化过程中偶然的失误。在知识困境中转向求助于叙事的明显趋势,是与资产阶级要求从传统权威下争取解放的潮流同时发生的。叙事知识在西方发起一场暴动,以便解决新权威的合法化问题。在此叙事复杂化形势下,合法性命题便自然而然地征求一位英雄的名义并以它作为自己的反应:谁有权利来决定社会问题?谁是规定准则并强制遵守的主体?

    这种追究社会政治合法性的方式与新的科学态度紧密相联:英雄的名字是人民,而合法性标志即人民的赞同,他们制定准则的模式则是评议。进步的概念是这一认识的必要延伸。它仅仅表现设想中知识不断积累的运动 —— 不过这一运动至此已扩展到社会政治新主题。人民争辩何为正义与非正义,一如科学共同体讨论真理与谬误;他们积累民政法律的进程伴随着科学家对科学法则的搜集;如同科学家发展新的 “ 范式 ” 以便鉴于新知去改造研究规则,人民也不断完善自己求得意见同一的章程。

    很明显,这里由 “ 人民 ” 表达的含义是同传统叙事知识的观念完全不同的。如我们所见,新含义要求确立评议机制,它无需积累进程,也不自命具有普遍意义,这些实际上都是科学知识的操作成分。因而可以毫不奇怪地认为,用“人民”论证的合法化新程序的表征概念必将与此同时积极卷人对人民的传统知识的摧毁。单从少数种族或潜在的分离运动最终免不了传播蒙昧主义这一角度看,上述摧毁是在进行中。

    我们还可以见出,这一必要地抽象化了的人民主体的现实存在(它之所以抽象是因为它特别地依照知识主体的范式建立起来),有赖于专门立法机构的动作:那个主体被假定在其中行使评议和决定权,而这又包容集中了国家全部或部分的意见。于是国家问题从此便同科学知识的问题密不可分了。

    然而也很明显的是,这一相互纠结是多方面的。 “ 人民 ” (民族,甚至整个人类),尤其是他们的政治机构,并不满足于认知 —— 他们要的是立法。就是说,他们制定具有规范地位的命令。因此他们发挥的语言资质不但有关指示性陈述(它专司真理的择定),而且包括命令性陈述,后者自命有权判断正义。如前所述,叙事知识的特征及我们对它了解的基础,正是在于它结合了上述两种语言资质,不用说它拥有的其他资质了。

    我们所讨论的合法化模式(它将叙事作为知识合法性重新引入其中),因此而能够循着两条途径发展,看它分别代表的是认知主体还是实用主体,是知识英雄还是自由英雄。由于有了这一选择可能,非但合法化的固有含义产生变动,而且清楚地暴露出叙事本身无法充分地描述合法化意义。

    非合法化。在当代社会与文化 —— 后工业社会和后现代文化 —— 中,知识的合法化问题以不同的术语加以系统阐述。但无论它应用何种整合模式,也不管它采取的是思辩型叙事或解放型叙事,宏伟叙事总归已经失去了它的可信性质。

    叙事的衰落可以被看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技术与技术科学全面繁荣的结果,这种繁荣导致从行为目的向行为方式的重心转移;叙事的衰落也可以被看作是高度自由化了的资本主义历经 30 至 60 年代凯恩斯学说掩护之下的退却而重新设置自身的后果,这一更新消除了共产主义替换方案,并维持了个人的物质享受与各类服务业。

    但是按这种逻辑去寻求变化的原因,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注定要失望。就算我们选用上述假设性理论中的某一种,依然需要具体他说明变革趋向之间的相关联系,以及阐释有关思辩型和解放型宏伟叙事日益丧失其统一的合法化力量的原因。

    当然可以认为,有 “ 关资本主义的更新昌盛,以及技术的转向发展现象,都可能会影响知识本身的状态。但是为了理解当代科学何以能够早在变革之前便遭受到这种影响,我们必须首先找出 ” 非合法化 “ 的起始因素。以及植根于 19 世纪宏伟叙事中的虚无主义胚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