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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义的 “ 民间 ”
—— 关于当下 “ 民间 ” 话题的梳理与反思

姚新勇

摘要: “ 民间 ” 这一概念在 20 世纪 90 年代被广泛地使用,其流行程度恐怕只稍逊于 “ 后现代 ” 、 “ 现代性 ” 、 “ 启蒙主义 ” 等几个词,成了一个跨政治学、社会学、文学、民俗学等学科的词汇,而且它的具体所指,与它相关的阐释也颇为混杂,并引起了不少的争论。它实际上成了我们分析、了解、把握 90 年代文化状况的极为重要的关键词。本文将对学术界、文化界之 “ 民间 ” 一词的使用与讨论,做一个较为全面的梳理。
关键词: 90 年代,民间话题,考察
Abstract: During 1990s' in China's social sciences and literature critics, there were a few kinds of discussion relate to the word “Min Jian” which had some different meanings as civil society, folklore and so on. These discussions made “Min Jian” become a key word sharing with politics, sociology, Chinese Modern Literature and folklore. So through reviewing these kinds of the discussions, we can analyze the condition of social culture 1990s' in China . This paper will make this analysis. This paper includes mainly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about Chinese translations of ‘civil society'; the second part is about the discussions of Min Jian in the field of Chinese Modern Literature; the third part is about the discussions in the field of folklore; the last part is a synthetic discussion for the above parts.
key wards : discussions deal with civil society and folklore; 1990s'in China

一、 “ 市民社会 ” 还是 “ 民间社会 ”

“ 民间 ”1 一词,古已有之,而且至少在上一世纪初,就开始了它的 “ 现代化 ” 历史。不过,过去四十多年间,它基本局限于民间文学或民俗学、人类学等边缘学科中。而到了 90 年代 2 它突然甩开了原先的束缚,进入学术和文化界的中心,成为了一个显词。民间的 “ 命运变化 ” ,与西方 civil society 理论进入中国大陆同时开始。或者更确切地说, 90 年代初有学者在介绍、讨论 civil society 理论时,使用了 “ 民间 ” 或 “ 民间社会 ” 作为其对应的汉语词汇。当然,这只是一种译法,另外至少还有两个汉语译名 ——“ 市民社会 ” 和 “ 公民社会 ” 。大陆研究 civil society 理论的代表代表人物邓正来先生认为,中国大陆 “ 市民社会论者 ” 使用 “ 市民社会 ” 这一概念,而将 “ 公民社会 ” 用以指称前东欧地区范围,至于 “ 民间社会 ” 则是台湾学者对 civil society 的译名。三种不同的译名,固然与 civil society 理论本身的复杂性相关,同时更说明了不同政治文化环境中的人,在援用 civil society 理论时的不同理论意向。人们之所以将东欧的市民社会观译为 “ 公民社会 ” ,主要是着眼于东欧论者在讨论 civil society 时,更关注如何构建起 “ 不许国家公共权威涉足,却有权过问国家事务 ” 的独立的公共领域,从而保证 “ 每一个人作为公民都享受国家无权侵犯的基本人权和影响国家政策过程的参与权 ” 。而台湾学者之所以偏爱 “ 民间社会 ” 这一 “ 载有中国传统的 ‘ 民反官 ' 之强烈历史记忆的术语, ” 是因为台湾论者相信台湾 70-80 年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乃是各种由下而上的社会运动所致,因此他们认为台湾民主政治的实现仍须依赖民间社会进一步的自下而上的抗争;据此, ‘ 民间社会与国家 ' 的关系,在台湾论者处,便更多地被构设为一种由下而上的单向度的反抗威权 ‘ 国家 ' 的关系,因此他们更倾向于将民间社会视作一种抗争 ‘ 国家 ' 的手段,进而 ‘ 民间社会对国家 ' 关系的建构也就更侧重于如何有利于实践层面的动员和抗争;这也是台湾论者为什么一开始就将西文 civil society 转译成 ‘ 民间社会 '” 。这样,在一般人的心中 “‘ 民间对抗国家 ' 很容易简化为官民对抗, ”“ 民间哲学清楚地划出 ‘ 统治(国家) — 被统治(民间) ' 的界线,立刻孤立了国民党政权;民间哲学就成了 ‘ 造反哲学 '” 。如此看来,这两者都是 “ 立基于原有的国家与社会的分野,寻求社会透过民主参与、社会运动、自治结社以及舆论影响而对国家政治决策进行参与和影响 ” 。而与此不同, “ 中国市民社会论者 ” 将 civil society 转译成 “ 市民社会 ” , “ 不仅仅只是对市民社会与国家二元结构的主张,更是在可欲可行的基础上强调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 ” 。 “ 中国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乃是二者间的一种双向的适度的制衡关系;透过这种互动,双方能够较好地抑制各自的内在弊病,使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市民社会所捍卫的特殊利益得到符合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平衡。 ”3 不错, “ 市民社会 ” 一词在大陆使用得更普遍,也更规范,尤其对 “ 政治学性 ”4 的讨论来说更是如此。但是将 “ 民间社会 ” 这一译名简单地归之于台湾学界,恐怕也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即便以民间社会译称 civil society 的确出于台湾,但是否它就只局限于台湾?其次,偏重于从社会对抗国家的意义上来使用此词、甚至来理解 civil society 理论,是否在中国就很少存在?而且是否没有从非对抗性的关系使用民间社会的译法。再次,邓正来先生强调 “ 中国市民社会论者 ” 更关注社会与国家良性互动关系的建构,是否潜藏着微妙的意识形态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