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导览
- 办公室(党办/院办)
- 教务处
- 人事处
- 财务处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后勤服务中心
- 保卫处
- 科研处(研究生部)
- 组织部(宣传/统战)
- 纪检办公室(监察/审计)
- 工会(老干部处)
-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 招生办公室
人事处
人事处是学校负责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管理及开发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能为:
1、制定院内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职数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审核、确定和调整院内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
2、负责起草、制定有关人事管理的全院性规章制度。
3、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人员聘任和管理。
4、按管理权限负责学院职工考核工作。
5、制定年度用人计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负责学院人力资源合理调配、使用和管理。
6、负责职工院内流动的日常管理,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8、负责教职工的学历、学位培养、岗位业务培训审批、考核、管理工作。
9、负责行政奖惩工作,实施对行政违纪的惩戒,组织相关的先进评选、表彰工作。
10、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出国人员的政审、报批工作。
11、负责学院工资基金的计划、调整和审批,管理职工工资、福利和奖酬金。
12、办理教职工退休、辞职、解聘、退职审批手续。
13、负责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理需由学校决定的教职工病、事、婚、丧、产假和探亲假等审批事项。
14、负责实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相关事宜。
15、负责学院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16.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任务。
电话

- 022-26241778
邮件

- renshichu@tjarts.edu.cn
- renshich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