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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
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天津美术学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搞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及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天津美术学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保证天津美术学院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坚持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建立有天津美术学院特点的惩防体系,为把天津美术学院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位于前列的高水平美术学院服务。
二、工作原则
1、按照《实施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从我院实际出发,总结多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优化我院教育发展和育人环境。
3、坚持与时俱进,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相协调,以改革促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方面制度创新为重点,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要求,提出近三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任务,规划今后若干年的反腐倡廉工作目标。
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运用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研究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学院防范腐败、防范风险的有效对策,把握规律性,探索解决新问题的途径,使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有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
2006年至2007年形成天津美术学院特色的惩防体系框架雏形。初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完善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强化惩处和责任机制。到2010年,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提高,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初步建成具有天津美术学院特点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到2015年,建立起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艺术教育相适应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较完备,监控、预警、防范、惩治相协调,形成完善的惩防体系。
四、2006年至2007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教育
1、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在党员干部中,深入持久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优良传统作风以及法律法规教育,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师德教育。紧密联系实际,进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教育。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突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题,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①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两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自学、培训、测试、交流等形式,提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②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结合贯彻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以及市委、教卫工委的有关要求,对学院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③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文件》为教材,进行专题廉政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建立新任中层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④坚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院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
——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院级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根据反腐倡廉形势,结合学院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2、增强党内、校园反腐倡廉教育氛围
——面向广大党员进行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在全体党员中经常开展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遵守党纪、法规观念,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纪条规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
——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民主测评、群众推荐,对党员干部中勤政廉政典型予以表彰,弘扬正气,以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作风带动良好校风的形成,同时,对典型腐败案例进行剖析,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利用宣传窗、廉政网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内容。利用宣传窗、廉政网和组织专题展览等形式,突出我院专业特点,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和反腐倡廉工作内容,增强可视性、实效性,增强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3、建立天津美术学院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程,由院纪委、党委宣传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共同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党员培养教育之中。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中,要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其中,宣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政策,用党中央反腐败工作成效,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正确看待全国反腐败工作形势,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思想深处筑起抵制身边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堤坝。
(二)健全制度
——建立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管理体系。在《我院经济责任制及经济权限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强化各岗位负责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管理范围、职责权利和相关责任,有效规避责任风险,进一步落实《我院关于中层党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建立招生、考试工作监察机制和违纪问题处理规程。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并不断完善;进一步落实和不断完善《天津美术学院关于建立招生、考试监察机制的实施办法》、《天津美术学院招生专业考试评卷规则和有关纪律规定》、《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纪律的规定》等制度,规范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违纪问题的处理规程,保证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严谨、规范、有序进行,努力达到公平、公正的标准。
——规范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程序。在《天津美术学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大宗物资和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程序,在执行中不断规范和完善。
——在《天津美术学院维修和小型建安工程管理办法》、《天津美术学院中小型基建、修缮、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建立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强化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落实监督职责,整合监督力量,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加强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正职要切实负起对班子成员监督的职责,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不仅要了解工作情况,也应了解思想方面的动态,发现问题,要坦诚相见,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强化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监察和审计工作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对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重视对审计建议和结果的使用。加强学校内部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的监督,促进依法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纪委加强同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沟通,互相配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提高监督执纪效能。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格执行《天津美术学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院纪委对选拔任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过程进行监督,对新提拔的干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任职后进行跟踪考察,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诫免谈话。
——扩大师生参与和监督的渠道。继续加强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听取党外人士和教职员工对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的要限期给予答复。扩大校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实现有效监督。
(四)惩防并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导致本部门或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依纪予以追究;对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对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赌博案件,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和学院利益案件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重视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反映意见,对确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观、早提醒、早纠正。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审计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任务分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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