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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 “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 和从严治党的方针,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天津市高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反腐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 , 纪委组织协调 , 部门各负其责 , 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院党委的领导下 , 按照干部 “ 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 ” 的原则,明确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并逐级督促检查,在搞好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同时对所属部门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二、责任

(一)党委书记、院长的责任 是管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

1、把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和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学院的其它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按照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健全与本市、本系统相对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责任部门。

2、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中央、市委等上级机关关于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法规、决定及会议精神,每年至少两次分析和研究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模范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各项规章制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按时召开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

4、认真搞好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落实 ,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 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关系教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实行 “ 两公开,一监督 ” 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5、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改革发展和稳定 , 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信访件及重大案件线索要亲自过问、指示 , 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二)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的责任 是,管好分管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1、按照院党委有关反腐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所承担的责任,领导有关责任部门抓好落实。

2、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及各项规定制度,同时按照 " 三严 " 方针,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针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限期改进。

4、对分管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或违法违纪现象,要及时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三)纪委书记的责任 。

1、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依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负责搞好组织协调,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反腐败三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发现问题,主动向院党委和教卫工委纪检组汇报,并落实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意见。

3、负责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查处违纪案件,严格执行纪律和政策。如瞒案不报或压案不办,要承担领导责任。

4、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 搞好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的监督 , 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兼职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协助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积极发挥教代会和民主党派的作用,使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

(四)党支部书记、系(部、处、室)主要行政领导(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的责任 是管好本部门的科及科以下党员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副职协助正职,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纪委关于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逐项抓好落实。

2、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支部工作的总体计划,并贯穿于各项行政业务之中。抓好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有效地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纠正不正之风。

3、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主动进行自查自纠。

4、对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或违法违纪现象必须及时向院党委、纪委汇报,并依据有关规章认真调查处理或配合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三、具体实施办法

1、天津美术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每年年初,处级以上党政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要对院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党委要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结合年度考核和年终工作总结,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采取个人自查、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好的,比较好的,差的三个等级,并计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晋职晋级、评选先进、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领导干部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部门或个人发生违法违纪及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主管或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有严重官僚主义的失职、渎职问题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有说情、放任、包庇违法违纪问题的或防碍对违纪案件查处的要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教卫工委负责对学院党政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评。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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