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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 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几点思考

   一、转变政府职能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关键环节
  “官”与“民”的分离,“管理”和“被管理”的分离,是千百年来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着的腐败现象的总的社会历史根源;政府职能的错位,是我国目前腐败现象蔓延的现实根源。
近2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腐败的主要形式就转变为了利用政府掌握的几乎无所不在的微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套取各种资源、利益或机会。政府对社会生活的控制面和控制强度都比较大,特别是大量政府官员和执政党干部直接介入了微观经济活动,特别是大量的行政审批权,使他们面对着难以估量的收益“方便”的机会,从而造成了以受贿为代表的腐败现象的概率明显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包括严厉的法纪制裁,往往收效甚微,往往是受到制裁时才“后悔”。
  摆脱政府微观经济管理权力过大导致腐败这一在经济和政治生活之间出现恶性循环现象的唯一出路,就是执政党和政府积极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并在此基础上适时转变政府职能,退出大部分微观经济领域,断绝官员“寻租”的主要途径,清除腐败的社会土壤,治理好官员从政的政治与行政生态环境。经过20年的努力,我国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趋于多元化,市场机制正在形成,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趋向于开放和竞争的变化。因此,我国已经具备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可能。否则,企业的活力问题、“官商不分”的问题、制止腐败的问题等一系列深层次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问题就解决不了。我们过去政治涵盖整个社会,统治和管理不分,政治钳制经济,条条钳制块块,政府钳制企业,政府掌握一切社会资源和包办代替一切,官员“官气”十足的现象,就无疑是政治法律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应予改革。这样,才能“以利我们的改革和建设事业不断向前迈进,充分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时代精神”。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入轨,在不断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的前提下,政府应当多抓些财税,少谈些项目;多抓些社会保障,少上些“首长工程”,特别是地方政府要把更多的精力转向财政、市政和民政。各级党委更应当从全局上来研究和协调一些重大的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问题,而不是陷入具体的经贸事务。这不但不会削弱经济建设,相反会加强党的整个政权驾驭政治生活,控制腐败现象,调节社会关系的能力。
  转变政府职能不仅会增强企业和政府本身的活力,而且会在事实上保护一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把那些近年来在经济上犯了严重错误的干部简单地解释为“本来素质就不好,所以才犯错误”,“是本来面目表现出来了”。一个合理的体制,可以约束人:在不合理的体制下,人就只能靠觉悟来维持善行了。腐败现象的不断发生,难免会使一部分群众失去信心。把不断地处理官员的腐败案件,转变为通过体制改革使得大规模腐败的现象没有办法发生,意义非常巨大。因为,通过“釜底抽薪”,使腐败现象“减少发生”,要比不断地大规模“严肃处理”,社会成本小得多。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必要手段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重要历史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制度建设上的滞后性是腐败现象发后的重要根源之一。因此,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严治党的方针、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制度化,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教育这个基础。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又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廉政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把教育同健全制度紧密结合,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主发展的程度。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重要制度,保证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实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党章关于党员有要求罢免权的规定,落实十六大报告关于健全质询制度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使领导干部做到廉洁公正、勤政爱民。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为体制创新提供有力保障。推行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司法制度、分配制度等的改革措施,是反腐倡廉治本方面的重大体制创新。这些改革举措,涉及到利益调整等深层次问题,会遇到一些磨擦、困难甚至阻力。因此,创新体制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以加强领导,严明纪律,保证这些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三、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
  当前党员干部当十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疏于教育,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环节,在从严治党中的重要现实意义。一些地方党风廉政教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情况不容乐观:
  一是党风廉政教育活力不足,效率低下。现时的党风廉政教育绝大多数仍是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的老方法,显得呆板、陈旧。二是当前多数部门对教育对象不研究,对教育内容不选择,仓促上阵,抓到什么学什么,结果是教来教去,与实际脱节,解决不了多少问题。三是抓党风廉政教育这一手在一些地区始终没有硬起来。突出表现就是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存在“盲区”。真正需要接受教育的领导干部,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到位率却很低。正像有人说的那样“领导有病让群众吃药”、“领导有问题却让我们受教育”。
  教育是基础,疏于教育比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更可怕。
  从严治党,要有好的制度和规定,要靠好的制度和规定去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但再好的制度和规定,也得靠人去执行,靠人的自觉。六干多万党员,光靠“物化”的东西,光靠外来的力量,是不可能“管”住的。现在一些地方腐败的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的事实足以说明,关键还必须靠人的自觉。一旦有了自觉性,人们就会心甘情愿地、积极主动地、模范地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最基本的,要靠教育,靠法治。要通过学习和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提高抵制剥削阶级思想侵蚀的自觉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人的自觉性从何而来?最直接的最根本的是靠学习和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我们从众多的腐败分子沉痛的忏悔中不难发现,尽管他们走向罪恶深渊的轨迹有所不同,但起点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忽视学习,忽视接受教育,忽视世界观改造。所以,各级党组织要认识到疏于教育的危害,认识到抓教育的重要和迫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掉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法宝”,时刻注意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控”能力,自觉筑起一道坚强的思想防线,并且通过思想教育创造一种氛围,营造一种环境,使正气上扬,邪气收敛,达到有效抑制腐败的目的。
  解决疏于教育的当务之急,是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地基打不牢,楼盖得越高越糟糕,对这一点人们都能形成共识。教育是基础,基础打不好,后果不堪设想。当前,教育这一基础不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不强。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解决疏于教育的问题,当然要靠综合治理,但首先要做好教育自身这篇文章。一是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运用“三讲”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中总结的好经验,不断探索新的办法,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特点和优势,在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三是在教育对象上,要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教育;四是要因地制宜,采用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五是要注重党风廉政教育的整体把握。要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得到党政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社会的热情支持。这样就会形成全社会抓党风廉政教育的大气候。
  四、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刻不容缓
  近年来,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仍在滋生蔓延。究其原因,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就是对领导干部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比较薄弱。这个问题不解决,腐败问题很容易纠而复生,反腐败工作很难向深层次推进。完善对领导干部及其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刻不容缓。
  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同级和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某些监督环节的空档和误区,使一些本该受到严格监督的领导干部往往得不到有效监督。二是集体领导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三是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积极寻求对策,多管齐下,多方努力,综合施治。
1、要在提高素质上做文章。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全党面临的历史性课题。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素质,要靠法规和制度的约束,要靠内外部的监督,但根本的还要靠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解决世界观和人生问题,最重要的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这方面,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努力用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带头身体力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共产主义道德,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凝聚人心,带动群众。
2、要在选人用人上把好关。选用干部具有导向性,选拔使用“一把手”更要严格把关,慎之又慎。若选用不当,不仅会造成干部、群众的不满,增强离心力,给管理监督带来困难,而且会直接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江泽民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文中强调:“各级党委决定干部任免,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四化”方针,建立完善“优秀者上、相形见绌者下”的机制,拓宽选拔干部的视野、渠道和途径,加大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力度,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和单位“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不正常情况,真正将那些作风正派,勤政廉洁,确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提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来。
3、要在严格监督上出实招。各级党组织不仅要管好领导千部的选拨任用,而且要管好他们的思想和作风。一要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保证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当前重点要建立健全“一把手”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以及财务审批、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形成系统配套的监督体系。二是实行一级抓一级、上级党组织监督下级责任制。领导干部上任时,上级党组织要严格要求,教育其正确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发现领导干部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早打招呼,严肃批评指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及时将群众反映和考核掌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实向下级领导干部反馈,早打预防针,警钟长鸣。上级党委、纪委还要通过与下级“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一把手”当好班长,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三要大力推行干部交流制度,使领导干部队伍在动态中优化。干部交流中,“一把手”是重点,也是难点。不能因为任职时间长的“一把手”贡献大、情况熟、路子广、专业强、离不开等理由予以迁就照顾。“一把手”在一地一岗工作,一般不宜超过两届,党政重要部门和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等系统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岗位调整。
4、要在权力制约上下功夫。当前,首先要尽快建立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公权制衡机制,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中,凡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少数领导干部不讲民主、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的行为,上级党组织要严肃批评,屡教不改的要免职或调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同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发挥班子整体制约效能,对“一把手”的不正确意见或错误行为,不要惟命是从,甚至庸俗地迎合,要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敢于思想交锋,以权力制约权力。其次,要实行政务公开,强化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的哪些工作须向社会和单位内部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应有严格的规定。作出重大决策和处理重大问题时,必须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减少决策失误,防止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
5、要在执行纪律上动真格。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必须健全和完善惩处机制。即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管是哪一级领导干部,也不管其党龄长短,功劳大小,只要是违反了纪律,决不能心慈手软,要发现一个,严肃处理一个。特别是对于跑官、买官、卖官者,要进行严厉惩治,以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违纪、教育领导干部的作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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