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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师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培养合格人才为宗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爱岗敬业: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新思想,弘扬科学创新精神,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严谨治学,严格执教,认真实践我院办学指导思想,追踪学科前沿,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做出新贡献。

三、教书育人:树立以生为本理念,尊重、爱护学生,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因材施教,主动关心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为人师表:坚持教育公正,用赏识的眼光平等对待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协作,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仪表端庄,语言规范健康。